if you are asked...
"成為對方的男/女朋友,代表著自己得到了對方的「所有權」?"
這樣一個是非題,
你會打 O 還是 X 呢?
當然是X啊!!! 倫理課睡覺不是沒本錢的耶XD
但是.....
你真的是這樣「相信」著嗎?
林蕃茄馬上就察覺到~
自己一直堅持著 "我應該要擁有對方,擁有對方所有的注意,所有的關心,所有的時間,所有的笑容,甚至所有的難過...(以及其他想的到的所有的所有)"
想起來,寫出來,自己都覺得真是夭壽XD
「愛」固然會,也常常出於傾慕~~
覺得對方好迷人,好美,
很渴望待在對方身邊,欣賞讓自己傾心的對方,我想這無可厚非~
不過如果是以上述「所有權」的方式來詮釋or表示自己對於對方的重視,卻真是令人不敢茍同Orz
hmmmm~ 說來都是老生常談>______________<
但「知道」其重要性並不等於真的「感覺到」其重要性
我想我該多想想, before next time I say "I love you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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